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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1-21 16:18
来源:广西监狱管理局网
作者:中渡监狱 黄华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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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5日,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到中渡监狱对2018年第四批提请假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。
上午10时,随着法槌敲响,庭审正式开始,审判长告知提请假释罪犯的权利和义务、核对罪犯个人信息。在庭上过程中,合议庭按照提请审理假释案件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规定,对罪犯提请假释的意见进行审理,并通过证据展示、法庭现场调查、罪犯陈述答辩等形式,详细调查核实罪犯的认罪悔罪态度、服刑改造表现及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;监狱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宣读罪犯假释建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;出庭检察机关的检察官执行法律监督职务,对提交的证据和庭审过程进行审查并发表监督意见。庭审过程严谨有序,现场庄严肃穆。裁定结果将择期宣布。
庭审结束后,法官对现场的罪犯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,鼓励他们积极改造,重新做人,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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